我想要找商家...
崇明外卖
崇明休闲
崇明旅游
崇明修身
崇明消费
崇明生活
崇明公事
崇明名企
我想要看信息...
新闻资讯
工作生计
游玩问道
会员活动
直播娱乐
业务合作
广告招租 广告招租 广告招租

2017海关失信企业将面临33部门联合惩戒

2017-03-29 18:11    新华社    评论:0    浏览:662
分享到:
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由33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28日正式对外发布,这也标志着海关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迈入新的阶段。
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据新华社北京3月28日电:由33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28日正式对外发布,这也标志着海关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迈入新的阶段。

这是记者28日从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海关总署副署长李国介绍,备忘录立足于执法实际,针对失信企业特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执法管理、市场准入、行业规范、社会认同等不同角度细化、量化出39条惩戒清单,惩戒措施包括纳入黑名单、影响信用评定、加强审核检查、限制性管理、惩戒参考类措施等,涵盖工商、税务、质检、金融、环保、司法等多个重点领域。

李国表示,实施惩戒的对象不仅包括了失信企业本身,同时拓展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增加对相关人员的惩戒,可以最大限度防止失信企业“改头换面”,逃避惩罚,有助于加大企业失信成本,实现从源头上治理失信活动的目的。失信信息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数据交换,动态更新,各有关部门即时纳入日常管理,真正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据了解,海关认定的失信企业包括有走私罪或走私行为、一年内多次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拖欠应缴税款和应缴罚没款、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失实且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被海关依法暂停从事报关业务、涉嫌走私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假借海关或其他企业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弄虚作假伪造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形。

  • 联系人员:
  • 联系电话:0
  • Q Q/电邮:
  • 微信手机:
  • 公司地址:
    *联系方式仅供参考,自行联系与本网站无关,请注意交易风险自行承担*
0 顶一下
如需发表您的回复,请先 登录 或 快速注册 。
评论总数:0

网友评论


微信扫一扫  分享朋友圈

广告位

崇明广告展示
崇明广告展示
崇明广告展示

查看关联商家信息

上海崇明岛海关上海海关办事处 崇明海关

0点评, 0留言, 1758浏览
人均消费:¥0 元
运营时间:08:00-20:00
运营状态:正常营业
联系商家 我要点评 留言

我要投稿

广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