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找商家...
崇明外卖
崇明休闲
崇明旅游
崇明修身
崇明消费
崇明生活
崇明公事
崇明名企
我想要看信息...
新闻资讯
工作生计
游玩问道
会员活动
直播娱乐
业务合作
广告招租 广告招租 广告招租

2023崇明依法查处刘某某医院人为纵火谣言案

2023-07-15 14:52    新闻晨报    评论:0    浏览:152
分享到:
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2023年4月21日,上海刘某某出于博眼球的目的,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某地医院火灾系人为纵火”谣言信息。
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2023年4月21日,上海刘某某出于博眼球的目的,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某地医院火灾系人为纵火”谣言信息。

相关谣言信息在互联网广泛传播,扰乱社会秩序。

崇明区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此前报道

4月21日,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网安支队接举报,QQ用户“彻XX感”在网上传播某地医院火灾系人为纵火,称:“某医生因对医院心存不满,携带汽油赴医院纵火。”

该医院火灾事故原因经权威部门联合核查认定,系住院部内部改造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火花引燃现场可燃涂料的挥发物所致,根本不存在什么“人为纵火”,该用户发布内容为谣言。

经查,该QQ实际使用人为刘某,他于4月19日在社交媒体中看到火灾的相关信息和图片。出于博眼球的目的,将该医院火灾的原因编造为人为纵火,并将图片分别转发至QQ群、微信群及多个微信好友,一定程度上造成恶劣影响。

到案后,刘某对其造谣行为供认不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崇明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依法对刘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近期,根据公安部网安局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上海市公安局网安部门依法打击网络谣言,全力净化网络环境,强化规范执法,依法惩处造谣传谣人员,切实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网安部门在此提醒广大网民:不要轻信谣言,更不要编造、传播谣言信息,对于恶意制造、散布谣言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 联系人员:
  • 联系电话:
  • Q Q/电邮:
  • 微信手机:
  • 公司地址:
    *联系方式仅供参考,自行联系与本网站无关,请注意交易风险自行承担*
0 顶一下
如需发表您的回复,请先 登录 或 快速注册 。
评论总数:0

网友评论


微信扫一扫  分享朋友圈

广告位

崇明广告展示
崇明广告展示
崇明广告展示

查看关联商家信息

上海崇明岛公安局城桥镇治安大队特警大队 网安大队经侦大队

0点评, 0留言, 9647浏览
人均消费:¥0 元
运营时间:08:00-20:00
运营状态:正常营业
联系商家 我要点评 留言

我要投稿

广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