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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曝城市建筑媚洋求怪或将禁止

2016-02-23 13:24    发布者:徐巍 吴志强    回复:0    浏览: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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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曝城市建筑媚洋求怪或将禁止


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昨天正式对外发布,全文通过一个个破解城市发展难题的“实招”和“时间表”,勾画了“十三五”乃至未来一段时间中国城市发展的具体“路线图”。

城市面貌有望因此提升

据了解,目前我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城市规划前瞻性、严肃性、强制性和公开性不够,城市建筑贪大、媚洋、求怪等乱象丛生,特色缺失,文化传承堪忧;依法治理城市力度不够,违法建设、大拆大建问题突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城市病”蔓延加重。

有权威人士表示,此次,《若干意见》的出台,这是时隔37年重启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配套文件。有了提纲性的文件作为引领,城市的规划设计将提升一个档次。

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

《若干意见》里的一大亮点是提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记者采访了上海建工集团一位资深业内人士,他表示:“住宅小区由封闭式改成街区制,无死角的安保监视系统在技术上完全没有难度,难就难在一系列的小区规划设计标准,如绿化、公建配套等都需要做出改变,未来或出台一系列实施细则。”有设计界人士也表示,目前老百姓已经习惯了封闭式小区的居住氛围,让老百姓接受新的生活空间方式,也需要一定的时间。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杨保军认为,对于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可以采取分步走的方式,第一步让行人穿过去,接下来是自行车,管理也要跟上,“现在物业管大门,未来是管大楼。每栋楼安全了,街道自然就可以开放了。这样一来,道路利用率高了,临街的店面就多了,诸如咖啡馆、餐馆、茶室、书店等店面,由此改变城市的形态和功能”。积极采用单行道模式

交通部分,《若干意见》中提到:“积极采用单行道路方式组织交通。加强自行车道和步行道系统建设,倡导绿色出行。合理配置停车设施,鼓励社会参与,放宽市场准入,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

关于单行道问题,记者了解到,一个区域内多条单行道可以组合成“微循环”的绕行路线,使得被禁止方向的车辆原本可以直线到达的区域必须兜一个圈子。这样的方式看似“舍近求远”,其实能让车辆避开拥堵路段和易冲突点,用少量的时间换取道路空间更高效的利用,总体上看对交通畅通非常有利。目前上海特别是中心城区里已经较为广泛地采取了这一措施。

而对于停车难问题,此次文件中提到“放宽准入”,无疑为集全社会资源,破解停车问题打开了一盏绿灯。未来,更多的闲置道路资源、住宅小区、商场等将提供停车空间。

“耐看”建筑会更有生命力

“秋裤楼”、“元宝楼”……现在很多建筑有着稀奇古怪的外形和名称,此次《意见》提出要加强建筑设计管理。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突出建筑使用功能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防止片面追求建筑外观形象。

“国内稀奇古怪的建筑在北方一些城市比较多,在上海特别夺人眼球的建筑比较少见。即便会有,在方案审批阶段也会被规划部门筛选出去!”资深设计人士林先生告诉记者,有这样的条款出台之后,以后靠奇形怪状“搏出位”的建筑会越来越少。

当然,过往国内稀奇古怪外形建筑比较多,也有在高速城市化过程中,一些城市过分“崇洋媚外”的因素。随着像上海这样的城市发展进入“更新”阶段,依然会需要创新的设计理念,但那些真正“耐看”的建筑才会有生命力。

同济副校长:上海少有超大封闭社区 无需到处拆墙

“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近日,一则关于中国城市发展的“路线图”文件发布引来网友热议:“一旦小区不封闭,安全如何保证?”“我家小区的围墙是不是要拆掉了?”“小区道路跟环境买房时都是交了钱的,为何现在要变成公共的?”实际上,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将有不同的实施细则后续出台。对上海而言,少有“超大封闭社区”,所以没有到处“拆墙”的必要!

同济大学副校长、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总规划师吴志强教授昨晚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错了,错了。这里面有误解了。”

吴志强曾经担任同济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院长,长期参与上海及长三角地区的城市规划工作,他表示,首先是概念错了,文件中提及的“封闭住宅小区”并非指所有的城市社区,而是指绵延数千米甚至面积超过几平方公里的“超级单位大院”和“超大小区”或者“超大楼盘”,关键是它们的超大封闭尺度影响了整个城市道路交通结构体系,造成主干线打断形成大量丁字路。上海在过去的规划建设中,长期以来就避免了这种“超大封闭社区”,很少有像北方城市历史上诸多的“超级单位大院”和华南城市近年“造城运动”形成的“超大楼盘”,也就没有到处“拆墙”的必要。

吴志强介绍说,由于历史因素,北方一些城市出现了单位大院及华南超级楼盘的现象。比如,某某钢铁企业建成的单位大院,聚集人口数万,面积达5平方公里,如此之大的封闭围墙作为“城中之城”,势必成为城市交通的“盲点”,将一些传统的小路堵死,堵塞了原本可以为主路分流压力的“交通毛细血管”。这部分封闭单位大院才属于“停建”、“切分”之列。吴志强透露,自上世纪80年代起,上海在规划城市发展时,就充分考虑到道理与建筑之间的关系,中心城区内几乎所有的住宅小区建设都没有破坏原有的路网格局。而一些新的开发区在规划初期,也是先有道路再有建筑。吴志强说,“即便在万科那样的房地产企业,在上海拿地也是有尺度上限制规定,避免形成封闭型超级社区。”


吴志强指出,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街区制是破解城市中心地段封闭拥堵还给公众地面步行空间的良药。但是,街区制并非就是破除所有城市住区的围墙,主要是进行面积的限制,一个单位不能超大到整个城市的道路系统。在纽约、巴黎等城市的街道上,小庭院、小花园还是随处可见的。

吴志强认为,解读中央文件中提出的“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从城市规划专业的角度上看,要读懂三点:

第一,所谓的“封闭住宅小区”是指体量超大、阻碍城市路网的“城中之城”,并非是指所有的住宅小区;

第二,对大型房地产企业拿地、用地,要做出一定尺度限制,土地在出让方面,应该小块出让,不再是大片出让;

第三,通过发展都市中心地段街区制,畅通城市毛细血管,使城市路网稠密,四通八达,从而达到治堵的目的。城市规划建设,最终是怎么让百姓的生活更美好来决定的。

本文援引:http://sh.qq.com/a/20160223/0351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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