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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火烧律师事务所引律师输官司要不要收费

2016-05-30 16:31    发布者:澎湃新闻    回复:0    浏览: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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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火烧律师事务所引律师输官司要不要收费

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据澎湃新闻报道:5月30日,记者从上海松江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审查逮捕阶段,犯罪嫌疑人谢某如实向检方供述了自己为报复他人而故意点燃事务所内窗帘的犯罪事实。近日,该检察院对谢某批准逮捕。

2015年12月下旬某日,律师姚某下班后陪家人在外面吃晚饭,接到一个电话称其工作的律师事务所着火了。匆匆挂了电话后,姚某直接拨打了110和119,并赶往律所。

姚某赶到后,律所的火已被扑灭,然而办公室已是面目全非,靠近马路一侧的玻璃完全破碎,窗帘和屋内的长沙发被烧掉,两侧墙面也被烧黑。

为查清火灾起因,姚某开始向围观人群了解情况,之后通过查看隔壁商店的监控发现了事发时段在附近出现的女子谢某。姚某怀疑这不是普通的火灾事故,而是谢某蓄意放火,随后将该情况反映给现场民警。

据民警介绍,2015年上半年,姚某曾作为谢某的代理律师,代理了一起行政诉讼二审案件,后经庭审,法院维持原判,谢某败诉。然而谢某对二审判决不服,并迁怒于律师姚某,责怪其没有达到之前提出的要求。后来,谢某多次打电话纠结此事,还到姚某工作的律师砸东西,姚某因此也报过警,警察也曾对谢某进行了批评教育,然而谢某始终纠缠不休。

案发当日上午,谢某来到事务所,看到姚某不在便离开了。下午上班后,谢某再次上门,姚某依旧不在,面对谢某三番五次的上门纠缠,事务所工作人员只得报警,谢某又一次悻悻离开。

当晚7时左右,谢某依旧无法抑制心中的火气,从家里带上一个打火机出了门。到了事务所后,谢某从附近找了块砖头,先把事务所的玻璃门砸碎,后用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了屋内窗帘,看到火势越来越大,谢某害怕之余匆匆逃离现场。

万幸的是,律所对面一家茶楼的老板看到了火情,随即召集店内的几个朋友,拿上灭火器赶去救火,隔壁几家店的工作人员和几个路人也一起加入,及时控制住了火情,除事务所屋内被烧得一片狼藉,并未造成人员伤亡。案发后,民警根据周围视频监控及姚某提供的信息,认为谢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016年4月初,民警将谢某抓获,并传唤至派出所调查。

审查逮捕阶段,谢某如实向检方供述了自己为报复他人而故意点燃事务所内窗帘的犯罪事实。承办该案检察官认为,谢某因与律师产生纠葛,多次上门闹事,后用砖头砸碎玻璃门,再以打火机点燃屋内窗帘,并最终引发火灾,造成事务所内多物烧毁,危害到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经涉嫌放火罪。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谢某势必将为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崇明商家网表示,在中国,打官司价格非常不透明,首先不管输赢很多事务所开口就是3000元以上,这是一个没有价格指标的行业,对官司输赢显然也是没有所谓,3000元而对普通老百姓来说还是一个小高价,往往只能望而却步,加上乱要价和胜算率仅为10%,有些明明不能赢的官司律师也照样接,所以很多时候法律就成了富人的规律。其实对于百姓来说,官司赢了才是关键,那输了是否就应该不付钱呢?!事实上不然,律师需要对案件进行分析和收集证据,而大陆的法律制度有问题,所以通常这些工作根本看不到,所以也就无所谓输赢,按照香港法律与律师工会制度来看,有些案子是不能乱接的,而大陆则不然,一切只为赚钱,所以也就或多或少出现此次火烧事件,那既然律师有在为百姓工作为什么得不到百姓的首肯呢?!原因多在于制度的不完善,其实要解决这样的问题还是有办法的,打赢官司自然是全额付款也是愿意的,但打输自然应该只拿10%或500元以内的劳务费,这样既保障律师接单的慎重而且才会有努力,而不是现在这样反正都拿钱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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