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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上海虹民房产经纪公司涉借款诈骗老板被抓

2016-09-15 10:18    发布者:解放日报    回复:0    浏览: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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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MingS.OCM崇明网讯 借了7万元“无抵押小额贷款”两个月后,关先生手上的借款合同数额已经达到46万。

ChongMingS.OCM崇明网讯 借了7万元“无抵押小额贷款”两个月后,关先生手上的借款合同数额已经达到46万。

然而,这桩明显不合理的交易,关先生只有自己的说辞,对方却拿出“完美”证据:合同上有他的亲笔签名,他的房产作为“信用背书”已被网签,且有数十年的租赁长约,他的银行账目上有46万元汇款进入,监控视频里甚至有他亲自取走现金的身影——最终,他不得不借遍亲戚朋友,以40万元代价摆脱了这场噩梦。

近来,上海市公安局陆续接到与关先生遭遇相似的群众举报。市公安局抽丝剥茧,揭开看似完美证据背后的诈骗、敲诈团伙案真相,在全国率先侦破此类案件。9月9日凌晨,上海公安部门将分别以张某、黄某和朱某为首的三个犯罪团伙和上海虹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责人姚某等30余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涉案金额高达千万余元。

6万债务莫名升至46万

6月初,关先生急于归还6万元信用卡债务,有人介绍给他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提供“无抵押贷款”。这家公司的“李总”得知关先生名下有一套房产,答应借钱。不过“李总”要求签下“阴阳合同”:真正的合同中双方约定借款6万元;而另一份合同中,书面借款达17万元。此外,“李总”还要求关先生将名下房产进行“网签”,以此冻结关先生交易房产的可能性,作为另一重“约束”。

然而到约定时间,关先生未能还款。6月27日,“李总”等人给关先生出主意,介绍朱某为他“平账”。所谓“平账”,就是由朱某代关先生偿还欠“李总”的钱,关先生再和朱某签下更高额的欠款合同。与朱某的交易过程和此前与“李总”的完全一样,虚构的合同债务增至46万元。同时,关先生还签了一份自己房屋的“租赁合同”:“除了签自己的名字,其他地方全部是空白的。”7月底至8月初,朱某等人催促关先生还债,甚至拿着房屋租赁合同要他交出房子。关先生不得不向亲友举债40万元了结此事。

不法房产中介参与其间

侦查员梳理了大量数据,锁定了由张某、黄某和朱某为首的三个犯罪团伙。据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四支队副支队长徐勤介绍,2014年开始,这三个团伙就开始对外以“无抵押贷款”为名诱使被害人向其借款。阴阳合同之外,控制被害人的房产则是重要一步:所有借贷中被害人的房产都会被要求网签,并签署空白的租赁合同,嫌疑人会自行填写长达二三十年的长约,这让他们可以“合法”地占据被害人的房产,转租以牟利。

经侦总队四支队探长林中梁告诉记者,通过梳理银行账户资金流向,调取银行监控视频,以及搜查到犯罪团伙持有的借条、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协议等书证,打破了看似完美的“借贷纠纷”假象。

事实上,关先生并不是唯一有这样遭遇的受害人,然而真正前来报案的被害人并不多。警方发现这些被害人大多为年轻人,没有正当职业,且急需用钱。目前初步查证的被害人已达3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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