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因为津贴、补贴问题同企业有了矛盾,职工应如何保存证据,又该如何维权?
答:职工与用人单位因支付津贴、补贴发生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由于津贴、补贴属于劳动报酬,因此,双方因津贴、补贴发放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职工可以先向单位工会反映情况,要求工会出面协调。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但是,正如之前提到的,津贴发放具有强制性而补贴具有福利性质,并无法律规定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发放。职工如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应享受的津贴,需要保存符合享受津贴条件的证据。比如,中夜班的打卡记录,高温天气下工作的相关证据等。至于补贴,职工是无权要求用人单位强制发放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之前有规章制度规定发放补贴并已实际履行的,就不能随意停止发放。如因用人单位无理由停止发放补贴产生的争议,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
虽然法律并无强制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发放补贴,但是如今职工生活成本大幅提升,用人单位发放具有竞争力的补贴既体现了对职工的关怀,也是吸引人才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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