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找商家...
崇明外卖
崇明休闲
崇明旅游
崇明修身
崇明消费
崇明生活
崇明公事
崇明名企
我想要看信息...
新闻资讯
工作生计
游玩问道
会员活动
直播娱乐
业务合作
广告招租 广告招租 广告招租

产后抑郁症女职工有哪些工作福利政策?

2016-10-20 20:04    发布者:周斌    回复:0    浏览:812
分享到:
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2016年10月10日是第25个世界精神卫生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心理健康,社会和谐”。

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2016年10月10日是第25个世界精神卫生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心理健康,社会和谐”。当前,精神卫生问题已严重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

世卫组织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全球约有超过4.5亿精神健康障碍患者,其中四分之三生活在中低收入国家。在世界范围内,每40秒就有一人死于自杀。

在这组令人心痛的数据背后,有一个人群不能不提,那就是罹患“产后抑郁症”的女职工。10月6日上午,上海浦东周东地区就发生一起产后抑郁新妈妈闷死出生84天女儿的惨案。

在我国,产后抑郁和罹患产后抑郁症的患病率高达12%和14.7%,均处于国际公认的较高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因抑郁症本身的复杂性,歧视及病耻感,就诊途径等问题,导致至少50%以上的抑郁症未被识别和治疗。研究显示,中国上海的识别率为21%,远远低于国外水平;心境障碍的治疗率仅为8.3%。专家表示,产期抑郁在女性产后发作的风险远大于孕期,4.6%在孕期发作,30%在产后发作;产后1个月内的抑郁症发病率是非分娩女性的3倍;既往有产后抑郁史,再次分娩后产后抑郁患病率高达20%~40%。

因此,积极预防和治疗不良心理和行为问题的发生,包括进一步加强对于罹患产后抑郁患症的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保护,是当前刻不容缓的行动。

提醒一:“产后抑郁症”女职工应当享受哺乳假

2008年9月1日,赵洁进入思爱普(北京)软件系统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工作,双方最后一份劳动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2年3月21日,赵洁生育一女,自该日至2012年6月20日,赵洁休产假。

2012年6月20日、6月25日,赵洁分别以电子邮件形式分别向公司申请哺乳假,公司回复被告,不批准被告的哺乳假的申请,并要求提供有关医疗机构的病情诊断证明及建议。2012年8月17日,赵洁向公司邮寄了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2012年8月9日出具的《诊疗意见书》,该意见书记载:赵洁被诊断为产后抑郁症。2012年8月20日,公司以赵洁申请产假没有提交《再生育子女证明》、延迟提交病假证明导致公司无法及时完成病假审批手续、申请哺乳假不符合规定等为由,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

2012年10月17日,赵洁向上海市静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公司不服仲裁裁决,遂上诉静安区人民法院。静安区人民法院(2013)静民一(民)初字第2088号判决书判决:思爱普(北京)软件系统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与赵洁之间的劳动关系于2012年8月21日起恢复。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2012年6月21日至8月20日期间被告是否可以享有哺乳假。对此,根据上海的地方性规定,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休哺乳假。另外,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哺乳假。哺乳假为期6个半月。期间,女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80%;调整工资时,哺乳假视作正常出勤。

另外,根据《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机构依法开具产前假和哺乳假有关疾病证明通知》第三条的规定,经二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患有产后抑郁症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哺乳假。而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是三级甲等医院。所以,对于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出具的因患有产后抑郁症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的哺乳假证明,单位应当批准。
提醒二:特殊情况下的哺乳假证明应当酌情处理

刘晓惠于1993年9月1日进入上海祭本自行车有限公司工作。2012年6月8日,刘晓惠在澳大利亚生育女儿,此次生育行为符合本市规定的再生育子女条件。2012年8月31日,刘晓惠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申请6个半月哺乳假,理由为中年育女又体弱多病。2012年9月3日,公司在回复邮件中告知刘晓惠,因所提供材料不全以及涉及岗位工作上的问题,公司决定对哺乳假申请不予批准。

9月28日,刘晓惠产假期满,之后亦未出勤,又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申请哺乳假,理由为患有产后抑郁症暂时无法工作,并以附件形式发送了澳大利亚奥本医疗中心XiaoHuaLin医生签署的2012年9月24日的医疗证明:“兹证明刘晓惠女士患有产后抑郁症,目前正接受医药治疗和心理治疗,在其病情稳定之前不适合恢复工作。”10月9日,公司在回复邮件中告知,中国籍员工必须适用中国的相关法律,所以国外的医院开的证明不行,必须由国内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才行,并注明产后抑郁症需要中国的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的确认、副主任级以上专业医师签字确诊、医疗机构盖章。

12月17日,公司做出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2013年1月10日,刘晓惠申请仲裁,未获支持,后诉至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浦东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浦民一(民)初字第11226号判决:上海祭本自行车有限公司支付刘晓惠2012年9月29日至2012年12月17日期间的哺乳假工资9150.12元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63884.70元。

按本市有关规定,经二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患有产后抑郁症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哺乳假。但是本案情况有些特殊。

本案中,刘晓惠罹患产后抑郁症时人在国外就医,以电子邮件形式向被告提出哺乳假申请并附上了澳大利亚奥本医疗中心医生签署的患有产后抑郁症的医疗证明,但公司以国外医院的证明不行、必须由国内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为由不予准许哺乳假。

法院认为,刘晓惠在澳大利亚分娩女儿时已年届45周岁、在澳大利亚的医院诊断和治疗产后抑郁症,在产假届满前向公司申请哺乳假并附上了医疗证明,已尽力提供了存在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的证明,公司在知晓原告多病、高龄、国外分娩、国外诊断治疗的情况下仍要求提供国内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证明,显然未顾及刘晓惠的病情及客观实际,实有不妥。
提醒三:“产后抑郁症”女职工不仅享受哺乳假

王娜于2005年9月5日进入蓝顿公司工作,2006年10月16日被七星集团安排进入佩莲公司工作。2007年8月1日,七星集团又安排她至上海喜世多汉英厨具有限公司从事物流工作,最后一份劳动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11年12月28日,王娜剖腹生育双胞胎,之后未再上班。2012年4月15日,公司出具《证明》,内载:“本公司员工王娜于2011年12月28日生育双胞胎,因产后的各种反应及哺乳等因素患上产后抑郁症,现王娜向公司提出继续休哺乳假的申请,鉴于王娜身体状况及生育双胞胎等家庭实际情况和以往在公司的良好表现,公司现同意王娜的请求,准许其休哺乳假。特此证明!”

2012年6月4日起,原告至上海市杨浦区精神卫生中心就诊,经诊断为产后抑郁,并由该院为原告先后出具病情证明单,最后一份病情证明单为2013年9月15日起休息60天。

2013年7月1日,公司为王娜办理了2013年6月30日的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王娜经仲裁上诉至闵行区人民法院。王娜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闵民一(民)初字第1882号判决:公司支付支付王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39600元,并支付王娜2013年1月1日至同年6月30日期间的病假工资9372元。

根据当时有关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晚育假30天。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6个半月。

本案中,王娜于2011年12月28日难产生育双胞胎,其可享受158天的产假。同时,王娜申请了哺乳假并得到了公司的同意。王娜于2012年12月2日哺乳假期满,但王娜哺乳假期满时因身体不适由医院出具了建议病休的病情证明单,故王娜哺乳假期满后未上班属于法律规定的劳动者患病请病假。

病假和哺乳假是不同的假期,分别符合条件的女职工都可按规定享受。另外,上海规定,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24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如果劳动者医疗期满了,用人单位可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解除,但是如果女职工在“三期”内,仍然不能以医疗期满解除。

2011年12月28日,王娜剖腹生育双胞胎。至2012年12月27日,孩子满一周岁,王娜“三期”届满。但公司在2013年6月30日以王娜医疗期届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时,王娜的法定医疗期尚未届满,王娜仍然可以请病假。因此,公司解除王娜劳动合同的行为,显然违反法律规定。
0 顶一下
如需发表您的回复,请先 登录 或 快速注册 。
回复总数:0

网友回复


微信扫一扫  分享朋友圈

广告位

崇明广告展示
崇明广告展示
崇明广告展示

我要问问

广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