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任老伯和老伴虽然祖籍都在上海,但是早年间任老伯就在外工作,因此一家人均在外地,直到任老伯退休后,考虑到上海的医疗条件比较好,一家人才回到上海生活。还多亏了老伴的英明,提早用积蓄在郊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使得他们在上海有房子住,房子的产权证上写的是任老伯和老伴两个人的名字。
二儿子一家随后也搬到上海来住,因为购房时二儿子也出了钱,于是任老伯和老伴就同意了二儿子和他们一起住,虽然房子不太,但是因为上海的房价实在太贵了,于是大家也只能住在一起。
去年年底,任老伯的老伴突发疾病离开了人世,早在几年前,任老伯和老伴就分别立好了遗嘱,内容都是一样的,写明如果自己早于另一方过世的,房屋由在世的一方继承,遗嘱是由两人亲笔书写的。
在老伴过世后,任老伯的身体也越发不好,于是想将这套房屋出售,所得钱款用于支付自己的医药费和去养老院的费用。但二儿子不同意,拿出老伴曾经写的材料,上面确认购房时老俩口出资六分之五,二儿子出资为六分之一,他认为这套房屋中他也有份,他不同意就不能卖。
最终如愿入住养老院
任老伯实在没有办法,找到了我们,希望我们能帮他拿回属于他的房子,以便老人能顺利将房子出售。
庭审中,首先,我们提供了任老伯老伴的自书遗嘱,认为依据《继承法》的规定,该遗嘱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应属合法有效。其次,我们认为产权证是该房屋的权属凭证,由于产权证上产权人一栏,登记的是任老伯和老伴的名字,因此,该房屋应属任老伯和老伴共有之房屋,二儿子虽在购买房屋时出资,并让被继承人任老伯立下书面字据,但仅能明确出资比例,并不能据此确认二儿子享有该房屋的产权份额。
综上所述,由于任老伯老伴先于任老伯死亡,根据自书遗嘱的内容,该房屋中由任老伯的老伴享有的份额应当由任老伯继承,所以该房屋应当归任老伯所有。
最终本案以调解结案,家和万事兴,父子俩握手言和。之后,任老伯如愿以偿的将房屋出售,入住了自己心仪的养老院。
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黄华明律师
崇明商家网表示:虽然任老伯有权处置卖房,但为了家庭和睦还是不推荐卖房养老,作为子女应该赡养老人,除非子女存在过分弃老行为,不然,有了房子才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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