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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乱收千元产权证代办费谁来监管?

2017-07-24 13:27    发布者:解放日报    回复:0    浏览: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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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产权证代办费是自办价格的12.5倍,如此收费正常吗?”杨浦区刘先生日前反映。

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产权证代办费是自办价格的12.5倍,如此收费正常吗?”杨浦区刘先生日前反映,他今年1月首批入住区内动迁安置房小区——国伟新苑,可在集中办理入户手续时,被“打闷包”收取了1000元产权证代办费等。事后,他到区房产交易中心办事,才知产权证完全可以自行办理,收费只要80元。

旧区改造,市民居住条件大大改善,原本是皆大欢喜的事,却在入住时让不明不白的收费添堵。如何防止“民心工程”在某些细节上让人“闹心”,则需要精细管理。

千元“产权证代办费”依据什么

“我当时根本不知道产权证还能自办,经办人也没有告知。这种利用信息不对称而牟利的做法,实在让人不满。”刘先生说,他在小区集中办理入户登记,缴纳1000元产权证代办费等多项费用后,才领到新房钥匙。

记者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主办的公益性服务平台“网上房地产”看到,房产证初始登记时,只需付房产证登记费每套80元。也就是说,居民完全可自行去办理产证登记。

刘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原住通北路,四口人挤在11平方米小屋内,现在乔迁至72平方米的二室一厅,居住环境极大改善,他很满意,但希望有关方面把好动迁安置房的收费关,把好事办好。

为何多出建筑垃圾“短驳费”

7月20日上午,记者走进国伟路500弄国伟新苑。居民老黄原住平凉路,一家六口蜗居40平方米不到的私房,如今搬入新房,70多平方米的高层房宽敞明亮。可一提到“短驳费”等来路不明的收费,老黄露出一丝不悦。

他摊开入住时办理的众多票据,从中拿出2张手写收据,记者看到写有“短驳费”的一张,收费是700元,盖有“上海菱浩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章;另一张收费1000元的“建筑垃圾清运费”,盖的章很模糊,只依稀辨得出是“物业公司国伟新苑小区”。老黄记得,当时是1月11日,小区集中办理入住。他说,办理时只能交钱,否则就拿不到钥匙。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合伙人律师郭韧分析,所谓“短驳费”就是将装修等建筑垃圾从业主家中运至小区内设置的垃圾堆场;“垃圾清运费”是将建筑垃圾由小区内堆场再运到小区外。这一说法得到小区物业——杨浦区市政建设物业有限公司的证实。不过,记者在其办公室墙上公示的“小区房屋入住费用一览表”内,并没有看到要收“短驳费”的内容。

记者从杨浦区房屋管理局网站“公共服务”栏内找到2004年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市物价局联合发布的《新建住宅小区入住收费告知单》。其中明确:居民非生活垃圾清运费的最高限价为每户400元,“收费说明栏”还注明“业主在指定地点堆放,环卫部门安排清运,确实不装修的,不得收费”。

记者就此询问物业,对方表示,物业不可能赔钱清运建筑垃圾,更何况小区外运的这些垃圾一定得由区内指定企业承运,一车8吨就要物业支付600至800元。这已经市场化,物业也没办法。但记者和居民都不解的是,相关文件只规定了建筑垃圾清运费,为何又多出一项“短驳费”呢?

有线电视安装费为何还在收

小区居民对收费质疑较集中的还有有线电视安装费。记者查阅文件获悉,市物价局等《关于规范本市有线电视配套工程收费的通知》(沪价费〔2016〕1号)明确:自2016年2月1日起取消有线电视安装费。

居民祝先生说,今年1月他在办理入住手续时,被收取420元有线电视安装费。5月他到“东方有线”丰镇路营业厅办理开通业务时,营业员告知去年2月起安装就免费了。

居民老张也向记者出示2张10元、4张100元的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记者看到上面都敲有“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老张说,自己于1月集中办理入住时,当场支付了420元有线电视安装费。6月他到“东方有线”江浦路营业厅办理开通,看到498元的某套餐时,心想已交了420元安装费,大概只需补个78元差价。结果营业员告知安装费早就取消,498元仅是套餐费。

无论是东方有线、物业,还是居民,包括给动迁户发放《入户通知》的怡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都表示向居民收取有线电视安装费的是小区开发商——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7月20日15时15分左右,记者拨打滨江公司总机65033456,听筒里传来的却是“新杨浦置业有限公司”。查号台听说记者要联系滨江公司办公室,便转到138分机。记者向一位女士说明有线电视安装费早在2016年2月就取消了,为何国伟新苑今年1月还在收取?对方很惊讶地回应:“有这回事吗?我们不知道啊?你有这方面的红头文件吗?”

上海政法学院章友德教授表示,拆迁、回迁等事关民生,政府主导作用不能缺位。工程可外包,责任不能外包。要将“民心工程”做好,必须明确政府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对既不合理又不合法的收费坚决予以清理,是监管部门应尽之责。他呼吁畅通群众各种诉求的表达渠道,及时回应解决群众的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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