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韩女士问:怀孕后,单位说减轻我的工作,变更了我的岗位,还降低了我的工资,可以吗?
答:不可以。《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也明确,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当前会话 IP: 加载中...
网友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