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季先生问:我和老板发生劳动纠纷,却得知公司营业执照没办下来。我该告谁?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
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也有类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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