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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电商法之利用微信社交平台代发售假入刑

2019-01-04 11:33    发布者:阿里巴巴认证    回复:0    浏览: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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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何某通过两个微信号,在朋友圈发布各大名牌包包手表和高档化妆品的信息。接单后,转发给其广州朋友,由朋友从生产工厂直接发货给买家,何某赚取中间差价。

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从2013年5月起,何某开始通过两个微信号,在朋友圈发布各大名牌包包手表和高档化妆品的信息。何某接到单子后,转发给其广州朋友,由朋友从生产工厂直接发货给买家,何某赚取中间的差价。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何某发布的销售动态已达百余条,销售金额高达10余万元。2013年12月,何某被用户举报售卖假货。公安机关在何某住所内搜出了假冒的“路易威登”、“普拉达”牌包包和手表等24件商品。

2015年4月1日,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浙江省第一起利用微信平台售假入刑案件进行了宣判,微商何某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被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销售金额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鉴于被告人何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系坦白,又系初犯,有悔罪表现,经审前社会调查符合社区矫正条件,且属怀孕的妇女,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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