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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导游乱象如同网店假货微传销一样泛滥

2015-08-20 18:08    发布者:新华社    回复:0    浏览: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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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导游乱象如同网店假货微传销一样泛滥

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据新华社昆明8月19日电《云南省导游归属管理及导游公司体制改革方案》近日出台。方案明确要求,旅行社、导游公司聘用导游必须签订劳务合同,导游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带团补贴及绩效奖励构成,由旅行社或导游公司按月发放。
近年来,云南发生多起导游强迫游客购物、辱骂殴打游客事件,其背后的“零价团”“负价团”现象,以及旅行社与导游之间劳资关系不规范、薪酬体制缺少保障等问题也日益引起社会重视。
方案要求,导游在取得导游证后,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需要从事导游业务活动,应接受其劳动关系所属的旅行社的管理和委派;在导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需要从事导游业务活动,应与导游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并接受导游公司派遣。
方案出台后,云南省的导游服务管理机构将统一设定为“导游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转变导游公司经营性质,增加“劳务派遣”经营范围,以管理经营导游派遣为主营业务。
方案还明确规定,旅行社或导游公司与导游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必须按法律规定为导游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订立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导游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带团补贴加绩效奖励构成,由旅行社或导游公司按月发放。
方案还制定了严格的导游市场退出机制。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劳动合同约定的导游行为,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根据情节轻重决定是否纳入导游诚信“黑名单”。在纳入“黑名单”期限内,任何旅行社和导游公司不得聘用和使用该导游人员。
崇明商家网表示,一个行业没有规矩就成了乱象,而这些乱象的背后就是一个个不文明现象,一些杂牌企业入驻京东、天猫等就成了品牌,有些甚至摇身一变就是进口国际品牌,微信传销(微传销)更是直接将杂牌带入人际圈,要么不要朋友要么拉黑让朋友间感到尴尬,尤其是女性朋友的面膜,动不动就是韩国的,这些劣质的布上涂一些洗脸液与香料就成了韩国大品牌的垃圾货就在朋友圈不停的转发,诱人的高额利差和数万货款,一点点欺骗着亲朋好友做下线,除了欺骗没什么更好的。旅游业一样有乱象,云南这种没底薪的行业规矩就成了山寨导游从业人员滋生的土壤,没有文化,没有文明,就是半路把你丢下他们也能做得出,所以如果政府不监管的话,网购和旅游就成了经济敲诈的重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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