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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妻闹离婚做子女要如何做调解怎么劝和?

2019-08-03 12:26    发布者:青云    回复:0    浏览: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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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小邱找到我,希望我能帮她劝劝在闹离婚的父母。

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小邱找到我,希望我能帮她劝劝在闹离婚的父母。小邱父母结婚已近30年,虽然之前也会发生摩擦,但谁也没动过离婚的念头。

事情要从小邱结婚说起,她丈夫是北京人,婚后小邱随丈夫到了北京。小邱刚走后的那几年父母相安无事,有时也会到北京来看看女儿、女婿。

去年3月,母亲突然跟小邱说要离婚,希望小邱不要阻挠,让她过几年幸福的日子。父亲打电话给小邱说自己不想离婚,让小邱劝劝母亲。小邱让父亲平时多关心母亲,尽量戒掉母亲最讨厌的吸烟、喝酒这些不良习惯,父亲一一应允。

过了一个月,小邱和丈夫回家探亲,看到父母的关系有所缓和。这时小邱发现自己怀孕了,这让父母兴奋不已,离婚之事也就不再谈起。五一假期间,父母还一起来北京看望他们。端午放假期间,小邱和丈夫回沪为母过50岁生日,父母还一起出去看电影、逛街购物。

就在小邱以为父母会好好相处时,母亲又一次提出要离婚。看到妻子把离婚当作“口头禅”,父亲也打算放弃这段婚姻,这可急坏了小邱。

她发现父母闹离婚是因外婆和两套房引起。母亲是孝女,外公因病去世后,母亲就把外婆接到身边,事先也没征求父亲意见。本来父母间就有芥蒂,现在又多了个外婆,母亲绝大多数时间都放在外婆身上,父亲虽心有不爽,但毕竟是岳母,也就随母亲。

小邱父母先后买了相邻的两套二室一厅房,这两套房在母亲以离婚为要挟的情况下打通成了一套。现母亲提出要将其中一套房的产权人写女儿的名字,由她和自己的父母住,另一套归父亲,然后夫妻俩的共同存款三分之一给母亲,三分之二给父亲。

对于这个方案,原本就不同意离婚的父亲自然不同意,认为妻子与岳母一起住可以,但不同意换产权人的名字,因为这两套房产权人都是他一个人的名字。

其实这是父亲不想离婚的借口,但母亲这次态度很坚决,夫妻俩几乎天天吵。小邱有孕在身,长住北京,最近正好出差回沪,便向我求助。

我告诉小邱,我们国家的法律是婚姻自由,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作为女儿当然希望有个完整的家,但如果父母执意离婚,子女也不要多加干涉。

另外,我认为可以和父母讲清三件事:

第一、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也好、存款也好,一般应该是夫妻俩各为一半。

第二、少年夫妻老来伴,既然母亲考虑外婆一个人孤独,那父亲一个人也同样寂寞,想到自己的同时,也要从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

第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父亲不应该嫌弃外婆。

我还建议小邱父母可以先分开居住一段时间,再考虑一下,不要急于办理离婚手续,毕竟是共同生活了近三十年的老夫老妻了。

小邱接受了我的调解意见,第二天打电话给我,说父母接受了她的意见,双方暂且“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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