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找商家...
崇明外卖
崇明休闲
崇明旅游
崇明修身
崇明消费
崇明生活
崇明公事
崇明名企
我想要看信息...
新闻资讯
工作生计
游玩问道
会员活动
直播娱乐
业务合作
广告招租 广告招租 广告招租

慢性病患者配药量有没出台医保新规?

2015-09-12 21:17    发布者:老马    回复:0    浏览:324
分享到:
慢性病患者配药量有没出台医保新规?

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读者张女士来信:我是退休工人,患有多种慢性病,长期半瘫在床。平时都是我丈夫帮我去配药,他也是80岁的人了,腿脚不好。我听说像我这种情况,政府已经出台规定可以配足一二个月的用量了,真是这样就太好了。现在我让我孙子给你写信,就是想了解一下这个事情,麻烦你给介绍一下政策规定。

老马回复:考虑到你们这部分病人的实际困难,在部分区县充分试点的基础上,8月7日,本市人社局、市医保办、市卫计委发布《关于在全市开展医保慢性病长处方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实家庭医生制度,保证参保人员合理用药需求,有效缓解其“配药难”突出矛盾,将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医保慢性病长处方工作。其主要精神是:
一、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应在“合理、安全、有效”的前提下,对签约并且纳入社区慢性病管理的“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治疗性药物”的参保慢性病人,满足其单次所有品种的治疗性药物1到2个月的用量。
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将与家庭医生签约的参保慢性病人在二三级医院开具的慢性病用药纳入医保慢性病长处方服务范围,在合理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基础上,适当配备基药目录外的医保药品,由家庭医生根据实际进行选择,以满足参保慢性病人合理用药需求。
三、鼓励并支持各区县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实际,在不断提高家庭医生服务能力、完善社区慢性病管理体系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医保慢性病长处方适宜病种,在高血压、糖尿病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病种范围。
四、为维护医保基金使用安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认真做好医保门诊药品外包装加盖标记工作,对门诊销售量大的医保药品,尤其是所有医保慢性病长处方药品加盖标记,并加强统计分析,不断提高标记效果和工作效率。
五、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部门应会同卫生计生部门在医保预算支持、家庭医生绩效考核、慢性病管理质控等方面不断完善相关政策,确保医保慢性病长处方工作顺利开展。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基于全面预算管理,明确家庭医生职责和权利,共同做好医保慢性病长处方工作。
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卫生计生部门将不断建立健全医保、卫生计生联动管理机制,共同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监管。
你的疾病是否属于范围、具体服药量等情况,建议通过地区医疗机构进一步查询、确认。
0 顶一下
如需发表您的回复,请先 登录 或 快速注册 。
回复总数:0

网友回复


微信扫一扫  分享朋友圈

广告位

崇明广告展示
崇明广告展示
崇明广告展示

我要问问

广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