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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鼓励优先录用志愿者

2019-11-17 17:05    发布者:叶佳琦    回复:0    浏览: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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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近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的决定。

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近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的决定。新修订的《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在此前的立法调研中,部分市人大代表反映,当前本市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众多,志愿服务信息数据互不联通,志愿者多头注册、重复注册、志愿服务记录重复录入等情况较为普遍,成为困扰基层的突出问题。

为此,新修订的《条例》规定,本市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制定统一的信息数据对接标准,依托市人大数据资源平台整合志愿服务相关信息和数据共享,实现全市志愿服务数据统一归集、统一管理和共享交换。

同时,为了激励更多市民参与志愿服务事业,新修订的《条例》规定,对于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在其本人需要志愿服务时予以优先安排。鼓励有关单位在招录公务员、招聘员工、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录取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鼓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公共服务机构等根据自身能力和实际情况为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提供优待。

同时,有关部门应当将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或者受到表彰、奖励的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信息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归集,依法给予信用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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